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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3月31號至4月1號
二、比賽地點:男排:國防醫學院(室外) 女排:明湖國小(室內)
三、比賽方式:五隊或以下採單循環,六隊或以上採分組循環
四、比賽用球:MIKASA MVR-290(室外球) MIKASA MVR-3000(室內球)
五、比賽賽規: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比賽規則
比賽細則:
- 參加學校為七所牙醫院校,各校分別派出男女代表隊(每校男女各僅能派一隊)
-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20人(含隊長),下限為6人,每場登錄人數最多為12人
- 比賽採取三局兩勝制,首兩局25分(第一局結束後雙方換邊),決勝局15分(決勝局以擲錢幣方式重新決定發球權及場地權,其中一隊達8分時換邊)
- 每隊每局限2次暫停,每次30秒
- 每一局每隊最多可替換六人次。可同時替換一人或多人。每局開場上場之球員在同意局中可以退出比賽和再次上場各一次,但只能回到原陣容位置上。替補隊員每局只能上場一次,替補先發之球員,且他只能由被他替換下場的隊員來換。
- 比賽進行前30分鐘進行檢錄,若超過預定比賽時間10分鐘仍未完成檢錄或人數不足,以棄權論,勝方以盤數25:0 25:0獲勝
- 請攜帶學生證(或有效證明文件)進行檢錄,逾時不能作賽
- 如有發現有未報名或非出賽名單上之選手上場比賽,該隊棄權論,並取消未來繼續比賽之資格
- 如遇比賽爭議,請由隊長向裁判提出,並由裁判做最後判決
- 研究生可以參賽,且就讀牙醫系相關研究所,報名人數不限,但每場比賽限登錄兩人
- 比賽勝負勝場數>失分>得分,若相同則加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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